「國立政治大學校友會章程」部分條文修正案,請全體會員同意
<p>財團法人台北市國立政治大學校友會第四屆第三次董事會暨國立政治大學校友會<br />
第廿七屆第四次常務理監事會聯席會議,於民國一○○年十二月十六日通過:「<br />
國立政治大學校友會第廿八屆理監事選舉計劃要點」產生本(廿八)屆理監事,<br />
惟章程未配合修正,且因應實際需要,上述兩校友會組織,為一體兩面制度,兩<br />
組織幹部相互擔任,代表人宜為同一人,俾對內綜理會務,對外代表校友會。一<br />
○三年三月七日校友會第廿八屆第二次常務理監事會提案:「國立政治大學校友<br />
會章程」部分條文修正案,對照表公告於政大全球校友服務網最新消息欄暨政大<br />
校友會網站上,修正重點: 校友會理監事由遴選小組遴選產生。 校友會設置<br />
理事長一人,對內綜理會務,對外代表校友會。<br />
校友會「總幹事」、「副總幹事」改稱為「秘書長」、「副秘書長」,如有不<br />
同意見者,請於今(一○三)年九月一日前以書面方式郵寄一○六台北市金華街<br />
一八七號「政大校友會」,屆時未回覆者視為同意,以多數決方式決定此次章程<br />